诉前调解速解忧 八旬老人拿回陈年欠款

更新时间:2023-10-20 已浏览:235 文章来源:原创

“谢谢法官,他把钱还我了!我不告了!”八旬老人徐老伯紧紧握着惠来县人民法院靖海人民法庭蔡永贤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事情还要从三十多年前说起。1989年,徐某河与徐老伯共同经营灰窑,后徐老伯退出经营,双方协商一致将原属于徐老伯投资的部分设备和股份折价为5600元,徐某河出具《借款单》交由徐老伯存执。徐某河承诺在1989年12月份前还清,可一直没有付还欠款。徐老伯因生活较为稳定,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里也一直未向徐某河催讨该笔借款。

近几年,徐老伯因生活较为困难,遂向徐某河讨还该笔借款以改善生活,但经过几年的催讨,徐某河始终不愿还钱。徐老伯无奈来到法院提起诉讼。

收到起诉状后,蔡法官认为,这笔欠款虽然现在看来金额不大,但对一个生活困难的八旬老人来讲却是一件实打实的大事,马虎不得,必须更加用心谨慎,尽快实现老人家的合法权益。

由于无法直接联系到徐某河,蔡法官第一时间前往当地村委走访。了解到徐某河目前生活尚可并具备还款能力,又考虑到徐老伯与徐某河系同村,关系一直以来较为和睦,具有较大的调解空间,蔡法官当即决定将该案件引入诉前调解程序。

在调解过程中,办案人员与特邀调解员胡良海协同开展“背对背”调解,主动到徐某河的住所、下棋点等地方与其进行沟通交流,通过耐心劝说、释法析理,引导其主动归还欠款。在多番努力下,徐某河最终表示愿意付还所有欠款,并第一时间主动将钱款交到了徐老伯的手中。

收到钱款后,徐老伯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对法院的高效暖心调解表示赞扬和衷心感谢。至此,这场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采写黄满如  吴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