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来县进出口贸易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惠来县进出口贸易公司破产 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2023)粤52破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现就惠来县进出口贸易公司破产清算案选定管理人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邀请揭阳市二、三级管理人自愿报名,通过随机摇珠方式进行摇珠,以摇珠结果确定管理人。 二、请自愿参加摇珠的管理人根据本公告公示的管理人申报条件认真、全面、深入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回避情形。不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管理人,可按本公告要求提出书面报名(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备注联系人、电话、确认经过自查无回避情形)。书面报名材料需在预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于10月31日前)函至本院司法委托管理部门(以法院签收时间为准)。 三、案件基本情况:2001年8月29日,本院作出的(2001)揭经初字第7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被申请人对惠来县外经开发公司的借款人经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申请人经转让取得该债权。另查明,被申请人成立于1988年4月6日,系经工商部门登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24190343521U,注册资本500万元,企业经营状态为开业。惠来县进出口贸易公司现有财产全部设置抵押给他人或被其他法院查封,负债总额达人民币7051万元。 四、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663-8212459 联系人:刘法官。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7时。 邮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法治路129号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司法鉴定室。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663-8212404。 特此公告。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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