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五好”党支部参评对象公示
更新时间:2023-09-14 已浏览:1710 文章来源:原创
“四强五好”党支部参评对象公示 根据《广东法院“四强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粤高法〔2023〕8号)和《关于组织推荐评选“四强五好”党支部的通知》(粤高法明传〔2023〕313号)要求,我院拟推荐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党支部等9个党支部作为“四强五好”党支部参评对象,现予公示,征求广大党员、群众意见。 1.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党支部; 2.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管办党支部; 3. 榕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党支部; 4. 揭东区人民法院白塔人民法庭党支部; 5. 普宁市人民法院审管办党支部; 6. 普宁市人民法院洪阳人民法庭党支部; 7. 揭西县人民法院河婆、五云人民法庭党支部; 8. 揭西县人民法院机关第一党支部; 9. 惠来县人民法院隆江人民法庭党支部。 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院反映公示对象违法违纪等不适合颁发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止。 受理单位: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 联系电话:0663-8212405 电子邮箱:jysfyzzc@163.com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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