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五好”党支部参评对象公示

更新时间:2023-09-14 已浏览:1710 文章来源:原创

“四强五好”党支部参评对象公示

 

根据《广东法院“四强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粤高法2023〕8号)和《关于组织推荐评选“四强五好”党支部的通知》(粤高法明传2023〕313号)要求,我院拟推荐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党支部等9个党支部作为“四强五好”党支部参评对象,现予公示,征求广大党员、群众意见。

1.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党支部;

2.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管办党支部;

3. 榕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党支部

4. 揭东区人民法院白塔人民法庭党支部

5. 普宁市人民法院审管办党支部;

6. 普宁市人民法院洪阳人民法庭党支部;

7. 揭西县人民法院河婆、五云人民法庭党支部;

8. 揭西县人民法院机关第一党支部;

9. 惠来县人民法院隆江人民法庭党支部。

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院反映公示对象违法违纪等不适合颁发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3915日至2023921日止。

受理单位: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

联系电话:0663-8212405

电子邮箱:jysfyzzc@163.com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

                        2023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