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揭阳市中保实业总公司破产清算 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揭阳市中保实业总公司破产清算 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2023)粤52破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现就广东省揭阳市中保实业总公司破产清算案选定管理人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邀请本市二级管理人及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自愿报名,通过随机摇珠方式进行摇珠,以摇珠结果确定管理人。按照摇珠结果确定的承办案件的一级管理人,不影响其轮候顺位。如无一级管理人报名,则指定本市二级管理人管理。 二、请自愿参加摇珠的管理人根据本公告公示的管理人申报条件认真、全面、深入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回避情形。不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管理人,可按本公告要求提出书面报名(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备注联系人、电话、确认经过自查无回避情形)。书面报名材料需在预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于12月8日前)函至本院司法委托管理部门(以法院签收时间为准)。 三、案件基本情况:揭阳市中保实业总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18日,系工商部门登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00190417914A,注册资本350万元。2002年7月9日,本院作出(2002)揭经初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揭阳市中保实业总公司应归还中国建设银行揭阳分行借款515万元及相应利息。该判决生效后,经债权转让及法院强制执行后,目前,确认揭阳市中保实业总公司已资不抵债。 四、如需了解企业具体情况,可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663-8212463 联系人:陈法官。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17时。 邮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法治路129号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663-8212412。 特此公告。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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