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潭法庭:察民情 解民忧 纾民困

更新时间:2021-10-16 已浏览:2319 文章来源:原创


践行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是他们的初心;牺牲休息时间,耐心组织当事人调解,是他们工作的常态;深入边远乡村普法、送达,他们更是风雨无阻……

近年来,揭阳市惠来县人民法院葵潭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用手中法槌守护一方公平正义,以百姓心为心化解矛盾纠纷,深耕法治热土,厚植为民情怀,用心用情用力擘画司法护航的生动篇章。

 

察民情——巧联动助力诉源治理

“要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止于发端。”近年来,葵潭法庭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加强与当地村委、社区、司法所等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今年3月中旬,两位耄耋老人颤颤巍巍拄着拐杖来到葵潭法庭,起诉要求邱某归还他们三笔借款共9万多元。

庭长王宏文审查起诉状发现,双方均为葵潭镇葵玄社区人,但被告信息不全,仅有名字和地址。考虑到二老年迈且身体状况较差,案件信息仍须补充查明,在征得老人同意后,王宏文决定先找当地社区干部了解情况后再作处理。


经走访了解,原来被告是原告的女婿。法庭遂协调社区发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职能,请社区治调主任协助联系被告,由法庭和社区共同做被告思想工作,以达到更好的处理效果。

“谢谢法官为我们来回奔波。被告确实是我的女婿,但女儿和女婿已20多年没来看望我们。”老人无奈叹道。王宏文及助理耐心倾听老人的倾诉,并从挽回亲情、修复家庭关系出发,建议二老先尝试调解,二老爽快地同意了,主动提出暂不立案。最终,在葵潭法庭的努力下,这起纠纷被顺利化解在诉前。

 

解民忧——“工匠精神”办铁案

“这块地是我的,我从外地回来后就发现被人霸占了。法官,请您一定要为我主持公道!”

去年1月,惠来鳌江镇一村民因宅基地被侵占将对方诉至葵潭法庭,请求被告归还侵占的宅基地,并拆除其在宅基地上构筑的建筑物,恢复原状。被告却辩称宅基地是向朋友购买的。原告提交了一张手绘平面图及现场照片拟证明土地情况,但被告对该证据存在异议。


葵潭法庭庭长、该案承办法官王宏文审阅案卷材料时发现,案情比较复杂,“只有深入现场作进一步勘察,多方求证,才能核实原告证据的真实性,把宅基地使用权归属情况弄清楚。”

王宏文遂带领办案团队前往村委会进行调查,还向相邻宅基地使用权人了解情况,并对宅基地基本情况及建设情况进行测绘确认。


经过调查及核对勘测结果,王宏文认定涉案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原告,被告在原告的宅基地上构筑了地梁和9根砼柱。法庭遂依法判决被告在1个月内拆除构筑物,并归还原告宅基地。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庭长总是跟我们说,要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用工匠精神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多方走访了解情况。只有牢牢把住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才能确保案件质量,维护司法权威,让当事人心服口服!”葵潭法庭法官助理张子鸿说道。


得益于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工作理念,葵潭法庭多次被评为先进单位,近三年来共受理民事案件530件,年结案率均达90%以上。

 

纾民困——接地气化解家事纠纷

葵潭法庭管辖惠来县葵潭镇、东港镇、鳌江镇共3个镇的民商事案件及刑事自诉案件,辖区总人口超23万人。在日常办案过程中,葵潭法庭受理最多的案件是婚姻家庭纠纷。

如何处理好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家事纠纷,是葵潭法庭办案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接地气、少点官气”是法庭多年探索出来的解题理念。

去年,小夏因婚后与夫家语言沟通困难,生活习惯差异大,向法庭提起了离婚诉讼,诉请与丈夫小傅离婚,并要求抚养婚生儿子。但小傅反对离婚,并表示不愿放弃孩子抚养权。

承办法官王宏文上门走访了解得知,两人在求学期间相恋并结婚生子,双方感情基础并不稳固。由于文化程度、家庭环境和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夫妻感情的存续。“如果能通过调解打开心结、解决矛盾,双方履行的主动性会更高。”


于是,王宏文尝试通过面对面聊天、背对背调解、电话沟通等方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谈心交流,在“唠家常”中一步步推动调解。一方面,他劝导小夏从孩子成长环境的稳定性出发,建议其考虑放弃抚养权,并告知法律会充分保障没有抚养权一方的探望权;另一方面,劝说小傅从情感角度考虑,是否继续这段婚姻。在他的引导下,双方换位思考、互相谅解,最终小夏愿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小傅同意离婚并主动提出对小夏作出补偿。

在法庭主持下,这宗离婚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近三年来,葵潭法庭共成功调撤婚姻家庭类案件119件,调撤率达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