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9日)

更新时间:2018-02-15 已浏览:4046 文章来源:1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9日在揭阳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文浩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为推动新时代揭阳振兴发展、跨越崛起,打造粤东新的发展极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办案,保障揭阳经济社会发展

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的战略部署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努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一年来,受理各类案件19269件,办结17475件,比上一年分别上升3.4%和4.9%,结案率90.7%。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3068件,办结2858件,结案率93.2%。

(一)依法审理重大敏感案件。建立分工协作、职责明确的重大敏感案件处置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处理涉国家安全、金融稳定、电信诈骗等重大敏感案件,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审结利用邪教组织犯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等案件6件14人。二是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积极妥善处理省委、省政府督办的涉案金额巨大的金融借款系列案件57件。三是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审结该类案件11件13人,特别是公开审判中央政法机关督办的全国十大电信网络诈骗案,陈明慧等人利用“钓鱼网站”、发送诈骗信息,骗取多人财物104万元,并致准备就读大学的女学生跳海身亡,主犯陈明慧被判处无期徒刑,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新闻媒体作了重点宣传报道。

(二)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根据市委统一部署,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众剑行动”,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000件,判处罪犯4240人。依法严惩毒品犯罪,重点打击参与走私、制造和贩卖毒品的毒枭、毒贩、累犯等犯罪分子,坚决铲除毒品源头和贩毒网络,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11件705人。市中院大力推动惠来毒品重点整治,召开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在惠来等地对判处死刑的重大毒品犯罪分子进行集中宣判,展现市委铁腕禁毒的决心。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以及乡匪村霸、“两抢一盗”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该类案件623件,维护社会持续稳定。依法制裁破坏耕地、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犯罪案件125件325人,推动美丽揭阳建设。市中院与省法院联合拍摄环境保护专题片《“绿色的使命”特别报道——<封堵暗流>》在中央电视台播出,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53件92人,彰显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坚持罪刑法定、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原则,对3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387名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

(三)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7363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63.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0.8%和80.6%。开通绿色通道,快审快执教育、医疗、消费、劳动争议等案件351件,依法保护民生权益。出台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办案指引,统一裁判尺度,及时审结该类案件1015件,有效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审理商标侵权等案件106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依法审结一审行政案件63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25件。坚持依法赔偿原则,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件,赔偿金额37.7万元。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权利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赔偿的当事人,发放救助款36件86.5万元。强化裁前公示、裁后公开,依法办结减刑、假释案件1065件。

二、攻坚克难,切实解决执行难

全市法院集中力量,全力推进,实现了执行机制、执行效果和操作规范三大转变,解决执行难问题取得新突破。受理执行案件4566件,执结3892件,同比分别上升48.1%和51.7%;执结标的金额16.7亿元;结收案比96.2%,居全省前列。在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了中央政法委和省法院督办的47件执行积案,全面实现了行政机关执行积案清零的目标。突出抓好二方面工作:

(一)凝聚力量形成解决执行难新格局。根据中央、最高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意见》,市委高度重视,成立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市(县、区)、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新格局。在市委的统一部署下,全市两级法院上下联动,自我加压,统一指挥、管理和协调,全面落实执行包案、督办制度,对行政机关执行积案及大标的执行案件,采取分管副院长、执行局长包案,院长督办,逐月通报进展情况等措施,集中各方力量,打好执行攻坚战,合力破解执行难。

(二)运用法律手段推进执行工作。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或和解执行。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依法强制执行。一是加强财产查控。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办案平台,运用全国、全省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最大限度掌握被执行人财产,实现“查人找物”“一网打尽”。二是突出人身强制。对有偿还能力拒不履行的,依法采取罚款48人,实施司法拘留120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三是建立失信惩戒机制。认真执行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与公安、工商、银行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限制被执行人消费、出行、投资和出入境,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94例,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消费711人次,使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四是强化舆论引导。通过法院自媒体和新闻媒体,全方位开展宣传舆论攻坚战,为执行治赖增压加码。五是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共网拍财物91件,成交金额4.4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75.5万元。

三、锐意创新,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深化改革的部署,市中院制订《揭阳法院全面深化改革2017年工作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法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以及相关配套改革五类26项改革任务,确保改革部署精准落地。

(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部署,制订院长、庭长、法官权力清单,全面下放审判权,真正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科学组建审判团队,形成了以法官为核心、审判团队紧密协作的新型审判工作机制。改革案件审批方式,改变由院长、庭长层层审批的做法,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由院长签发外,其他案件裁判文书均由合议庭或独任法官直接签发,由法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完善院庭领导办案机制,规定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复杂和新类型案件。一年来,院庭长办结案件10553件,同比上升26.8%。

(二)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根据中央对司法改革的要求,法院工作人员按照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全市法院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从原有305名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中,遴选出168名员额法官,全部配置到审判一线办案,并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1的比例,配备相关审判辅助人员。根据审判辅助人员不足的实际,向社会公开招录55名公务员和108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优化队伍专业结构。

(三)深化综合配套改革。紧扣司法体制改革发展进程,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8项综合配套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庭审的决定性作用;推行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建立家事审判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确定普宁市法院作为试点,促进家庭和谐稳定;榕城区、惠来县等法院将人民法庭执行案件统一收归执行局办理,实现执行权与审判权相分离。

四、坚定政治方向,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全市法院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

(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法院领导干部参加省、市专题培训,邀请市委党校讲师为全体干警上辅导课,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院工作,在全市法院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突出理论指导作用。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推动队伍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狠抓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广大干警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不断强化了“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了“四个服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七一”重温入党誓词宣誓,开展“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法治信仰”全员读书活动,组织党规党纪知识竞赛。开展“124”公众日活动,组织全市法院干警举行宪法宣誓、法官宣誓活动,增强干警的宪法意识。

(三)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积极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分三批委托浙江大学、云南大学等高等院校培训业务骨干,选派干警赴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学院参加业务培训97人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选派法官参加“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宣讲,到纪委、公安、地税、环保、妇联等机关开展专题讲座16场。深入开展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和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市中院开展审务督察24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推动法院纪律作风明显好转。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一是法官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司法的多元化需求还有一定距离;二是信息化运用能力有待加强,诉讼服务水平需要改进;三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必须进一步强化;四是对照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全市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三次全会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拥抱新时代、践行新思想、解决新矛盾、实现新作为,为基本建成经济充满活力、创新能力迸发、人文魅力彰显的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揭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全市法院工作,认真执行市委决策部署,走正道、出实绩,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揭阳法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是紧紧围绕揭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一四四”工作思路,依法打击犯罪,妥善化解纠纷,切实保障民生,全力推动平安揭阳、法治揭阳建设,切实承担起保障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责使命。

三是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多元司法需求,加强民生案件审判,创新司法为民措施,努力建设智慧法院,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四是坚持不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发扬“钉钉子”精神,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是坚定不移抓好党的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好干部标准,落实“三不用三重视”要求,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新时代人民法院既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我们将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工作,为把揭阳打造成为粤东新的发展极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