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
3月27日,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文浩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以及最高法院、省法院有关贯彻落实要求。院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四级高级法官、机关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期间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重要部署,为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肯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同意今年工作安排并提出明确要求,代表委员提出很多宝贵意见建议,为新一年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期望新要求。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各项决议,结合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牢牢把握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坚定理想信念,忠实履职尽责,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把揭阳建成广东沿海经济带新增长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要强化责任担当,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坚持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工作部署,紧密联系揭阳法院工作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揭阳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的生动实践。 二要推进司法办案,积极服务和保障揭阳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市委“一四四”工作思路、“三个最”创建目标,扭牢“百日百项大行动”总抓手、服务“中委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石化产业”核心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高质效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积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服务和保障“放管服”改革。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 三要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认真落实“五五改革纲要”要求,以钉钉子精神咬住改革目标不放松。健全办案全程监督指导机制、审判团队办案机制、绩效考核机制、法官权益保障机制、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员额法官会议的作用,加强审判管理,严格审限管理,提高办案质效。稳步推进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大力推进人民法庭、审判法庭信息化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努力构建诉讼服务示范窗口,全面提升执行指挥中心应用功能,加快诉讼档案数字化建设,改造升级安保设施,推动办公现代化建设,提升法院司法服务环境和整体形象。 四要落实司法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积极开展“分调裁审”改革,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为诉讼群众提供多种纠纷解决方案和途径。深化诉讼调解工作,确保把调解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强化与政府部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有效对接,加强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推广“寻乌经验”,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五要打造党建品牌,努力锻造新时代过硬法院队伍。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抓好“小法庭、大情怀”党建品牌建设,积极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深入落实“组织力提升年”活动。把专业化建设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来抓,全面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和水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加强法院内部管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深入查找整治,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六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各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各项决议,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各项任务部署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进一步健全向人大报告工作、办理代表建议、加强代表联络等工作机制,积极主动配合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梳理研究市“两会”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代表委员关注事项督查督办工作,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及时反馈进展成果。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广泛凝聚共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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