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减刑案件情况公示

更新时间:2024-06-17 已浏览:1468 文章来源: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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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减刑案件情况公示

 

                 2024)粤52刑更375-376号

 

本院于2024年6月17日对刑罚执行机关广东省揭阳监狱提请的钟治洪等2名罪犯减刑案件予以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钟治洪等2名罪犯的提请减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地址: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揭阳监狱监区。如对罪犯提请减刑情况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投诉意见在公示期满前提交或投寄到本院(地址: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邮编522031)。

 

 

 

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6月17日裁前公示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