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减刑案件情况公示

更新时间:2024-05-06 已浏览:1602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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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减刑、假释案件情况公示

 

                        2024)粤52刑更300-303号

 

本院于2024年5月6日对刑罚执行机关广东省揭阳监狱提请的李涛等4名罪犯减刑案件予以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李涛等4名罪犯的提请减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地址: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揭阳监狱监区。如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情况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投诉意见在公示期满前提交或投寄到本院(地址: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邮编522031)。

 

 

二四年五月六日

 

 

附件:《广东省揭阳市人民法院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表》;(2024)粤52刑更300-303号)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4月裁前公示表 .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