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公告
更新时间:2023-04-21 已浏览:1380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粤52执23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吴展伦与被执行人吴惠娥、莫广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0)粤52民初63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吴惠娥、莫广辉应偿还申请执行人吴展伦借款本金8万元、利息及律师费3000元;被执行人莫广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吴展伦向本院申请对吴惠娥、莫广辉发出悬赏公告。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吴惠娥,女,1991年2月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歧石镇览表管区前洋南区横十三巷1号。公民身份号码:44522419910205400X。 被执行人:莫广辉,男,香港人,1985年1月15日出生,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V072244(8)。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将以执行回款金额的15%作为悬赏金给予举报人。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合举报的,由联合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进行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663-8212043,联系人:郭法官。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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