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名册增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7-01 已浏览:4201 文章来源:原创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各中院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名册增补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粤高法明传【2021】57号)的通知要求,本院决定开展2021年度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增补工作。符合《广东法院司法委托入选专业机构(2015)修订的基本条件》,并有意向自愿申请入选本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的专业机构,于2021年7月8日前(截止时间:下午17时)到本院司法鉴定室(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法治路129号四楼402)办理申请登记,并提交有关的申请资料(一式二份),提交申请资料复印件的同时应提交原件供本院校验。 对自愿申请入选本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并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机构,本院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全面审核并在揭阳法院网发布增补名单。增补名单发布后,按规定将名单和相关的申报材料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联系人:方木坤 联系电话:0663-8233030 联系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法治路129号 附件:1. 2021年6月30日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法院司法委托入选专业机构(2015年修订)的基本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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