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揭西法院:法庭搬进村委会 残疾当事人诉累轻
为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方便残疾人参加诉讼活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6月3日,揭西县人民法院河婆人民法庭办案团队来到患有视力残疾的被告所在村,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当事双方均到庭参加诉讼。经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自愿离婚。 今年4月,河婆法庭受理了该起离婚案件。审查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时,法官发现被告有视力残疾情况,便将此事放在心上。在送达应诉材料时,法官通过走访对此进行了求证,确认其确有视力残疾,要前往法庭参加庭审颇为困难。为保障被告平等、充分参与诉讼活动,法官便与其所在村委沟通联系,了解到被告家离村党群服务中心很近,且党群服务中心有适合搭建简易法庭的场所。在征得村委及原被告双方同意后,决定将开庭地点定在该村党群服务中心,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相关事宜,为庭审顺利进行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开庭当天,办案团队背着国徽来到了党群服务中心。经简单布置,一个简易法庭迅速搭建起来。庭审中,法官了解到双方矛盾症结所在,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调解,最终做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原、被告就矛盾分歧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两个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原告也同意给予被告经济帮助。双方签字确认开庭笔录时,因视力残疾,被告无法在笔录上签名,便由其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其宣读开庭笔录内容,被告确认无误后在笔录上按捺指纹。至此,庭审顺利结束,纠纷也得到了化解。 残疾人是社会特殊困难群体,需要全社会格外关心、加倍爱护。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重要使命。揭西法院将继续按照诉讼两便原则,因案施策,加强同残疾人联合会等人民团体、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残疾人所在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的沟通协作,积极回应残疾人的司法需求,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方便地参与诉讼活动;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多元调解,借助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司法所、公安交通、劳动保障等组织的力量,合力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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