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宪法日】送法进社区!市中院和榕城法院联合开展“弘扬民法精神、共建法治社区”活动
更新时间:2020-12-07 已浏览:3519 文章来源:原创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结合党员联系社区“双报到”清单要求,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榕城区人民法院组织法院干警到榕城区仙桥街道永东社区开展“弘扬民法精神、共建法治社区”法律咨询宣传日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释法答疑。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黄东玲和榕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福森带队到现场开展活动。 活动中,法院干警结合真实案例对《宪法》《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讲解,对“离婚冷静期”“高空抛物”“套路贷”“性骚扰”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深入解读,与社区居民“零距离”互动,让大家深切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随后,干警们还向社区居民发放了《宪法》《民法典》宣传彩页等法治宣传资料,解答了现场群众的法律咨询,受到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和肯定。 此外,12月3日晚,市中院派员积极参加2020年全市“12·4”宪法宣传周法律咨询活动,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的主题,以宪法、民法典为主线,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对市民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答,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国宪法法律地位、作用等基本知识的了解,增强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掀起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法治宣传热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市中院将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树立宪法权威,弘扬法治精神,为揭阳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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