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在榕城法院召开
8月4日上午,市中院在榕城法院召开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总结行政审判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行政审判工作。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文浩出席并作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立群、林阳参加会议。 会议对近三年来全市法院行政案件立案、审判及改革情况进行了通报,分析了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发展态势、面临的新形势以及存在的问题。 会议指出,三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紧扣市委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和非诉行政案件审查机制改革,全面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助力平安揭阳、法治揭阳建设,取得了扎实成效。 会议提出,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支持与监督,司法公正与改革创新,服务发展与服从法治,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等四个关系。 会议强调,一要坚持党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大局服务意识和风险意识,自觉把行政审判置身于党委的工作大局中进行研究、推进,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协调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要把好行政案件的立案关口。把加强诉权保护和抵制滥用诉权行为结合起来,提高立案质量,积极营造良好的行政诉讼环境。立案部门与行政审判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落实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借助诉前联调方式促进行政纠纷的和谐化解。 三是大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要坚持实体审理、实质化解的办案思路,积极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作用,推广类案检索和案例比对等办案方法,对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法律适用问题及时形成会议纪要,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裁判文书辨法析理、定分止争作用。 四是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发挥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和依法行政考核的引导作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提高司法建议工作质量和效果,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促进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开展各类普法活动,通过宣传行政处罚、强制、征收等典型案例,提升人民群众法律意识,营造共建共治良好氛围。 五是推动行政审判工作现代化。全面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完善案件集中管辖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集中管辖管理机制。做好与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等纠纷解决机制的配套衔接,推动行政争议在行政内部监督程序中得到化解。积极探索行政案件繁简分流,通过优化庭审、集约评议、文书简化等方式,提升审判效率。 六是打造过硬行政审判队伍。要深入开展“三项队伍建设”活动,结合“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升自身的司法能力。加强行政审判团队履职能力建设,着力提高行政案件立案、审判法官的工作能力,提振法官在行政审判岗位上建功立业的信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行政审判队伍公正廉洁,促进行政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 榕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福森,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庆佳、黄少文和市中院、区法院行政庭、立案庭、研究室、审管办等部门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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