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结合“四个建设”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活动

更新时间:2019-09-05 已浏览:2276 文章来源:1

市中院结合建设政治机关、服务机关、纪律机关、文明机关,积极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为把揭阳建设成为广东沿海经济带新增长极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820件,办结10486件;市中院刑一庭庭长吴惠水被评为第五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四级高级法官邹秋玲等7人被省法院记功嘉奖,刑二庭庭长林东雄被评为“市直共产党员标兵”,立案庭被评为“市直党员先锋岗”。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建设政治机关。制定《市中院2019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将创建模范机关纳入院党组工作总体布局,有计划有步骤积极推进,确保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院领导干部领学带学督学活动,落实《市中院2019年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计划》,依托“三会一课”“学习强国”、法院自媒体等平台,着力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探寻初心源头,担当历史使命”专题学习研讨,围绕如何加强党的建设、建设智慧法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课题开展调研,通过调研深化学习、完善思路、推动工作。

二是提升组织功能,建设服务机关。深入开展“六个规范化”建设和“小法庭、大情怀”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司法体制改革综合配套措施,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上半年,全市法院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结刑事案件1739件,其中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0件48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何汪达等21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中央电视台、中新社、人民法院报等媒体进行了报道,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民商事案件4773件、行政案件49件。推进“诚信揭阳”建设,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执结案件1793件,是全省执行存案最少的5个地区之一,受到省法院的肯定。全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均已建成投入使用,严格落实“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方便群众诉讼。

三是弘扬清风正气,建设纪律机关。坚持零容忍严惩司法腐败,大力支持驻院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责任,深入开展司法巡察、审务督察,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建设良好政治生态。积极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先后组织干警200多人次到最高法院、省法院和武汉大学、河南省大别山干部学院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举办市中院庆祝建党98周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诗歌朗诵晚会,组织到普宁市大南山革命老区什石洋村开展红色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职,为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是优化机关环境,建设文明机关。研究探索符合人民法院工作特点和审判规律的社会服务购买方式,加强物业保安人员管理,规范机关内外部的环境整治,做到“一日一打扫,二周一水洗,一月一督查”。不断完善安保设施,做好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强化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协作联动,确保机关安全。继续开展以引导正当兴趣爱好、强身健体为主要内容的文化体育活动,大力支持民乐、羽毛球、书法等协会开展工作,鼓励支持干警参加马拉松比赛等运动,增强机关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