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歌曲侵权判赔拒不履行 法院限高纳入失信终还款
来源:揭阳日报 要闻 时间:2018年8月23日 决胜执行难 ——揭阳法院在行动 揭阳市区两家KTV未经许可将他人歌曲放入点歌系统供公众点播,构成侵权,遂引发纠纷。法院生效判决后,两被申请执行人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多方努力后,终于促使其履行还款义务。 【案情回放】 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简称协会)通过与某音乐唱片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享有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放映权、复制权等,并有权以自己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2016年5月27日、28日,原告协会发现榕城区某餐饮俱乐部、某娱乐场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多首音乐作品以卡拉ok点歌的形式进行商业利用。原告遂向公证处提出了证据保全公证申请,公证处派员随同原告代理人一同到被告经营处,原告代理人以普通消费者名义对涉嫌侵权的《期待你的爱》、《曹操》等音乐作品进行点播并对播放过程进行了摄像,付款消费后取得相关票据。公证处对上述过程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并出具了《公证书》。2017年5月5日,原告协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上述系列案件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经审理查明,揭阳中院遂分别于2017年10月16日、8月24日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榕城区某餐饮俱乐部、某娱乐场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管理的相关音乐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并立即删除点唱系统内对应歌曲;被告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4万元、2.1万元。 【执行过程】 揭阳中院相关判决生效后,某餐饮俱乐部、娱乐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今年3月26日,原告协会向揭阳中院申请执行。 3月27日,受理该执行系列案后,揭阳中院执行局法官一方面是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自动履行义务并报告财产,但被执行人拒绝履行和报告;另一方面则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到其经营场所释法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相关法律后果,现场与其法定代表人电话沟通,但其态度粗暴,不承认法院判决。经“总对总”网络查控及不动产查询,被执行人帐户没有存款,也没有其它可供执行的房产财产。 6月15日,执行法官遂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将上述两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娱乐场作出了限制消费令,促使其履行义务……多管齐下,最终被执行人先后到揭阳中院执行局承认错误,并当场支付相关执行款,案件圆满执结。 (林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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