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发财梦,他们只做了1个月 一涉港籍制毒犯罪团伙被依法严惩

更新时间:2018-11-12 已浏览:1176 文章来源:1

来源:揭阳日报 社会·民生

时间:2018年11月1日

记者:黄燕丹

通讯员:林武欢

 

  为圆发财梦,香港人罗某城、王某龙等人密谋到内地“干大事”,他们铤而走险,先后出资170万元港币、150万元人民币让他人制毒再回收,从密谋到被警方抓获,他们的发财梦仅仅做了1个月。10月2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涉港籍犯罪团伙制造毒品案进行公开一审宣判,以制造毒品罪判处罗某诚、王某龙、林某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8名被告人被判处死缓至有期徒刑十年不等,并处没收财产或处以罚金。

 

制毒窝点被捣仍不收手  重启“炉灶”半月一网歼尽

  2016年9月上旬,被告人罗某诚(香港籍)、同案人李某乐与被告人王某龙(香港籍)商议到内地寻找冰毒货源,王某龙通过黄某鸿(香港籍)介绍认识李某,李某又介绍林某森与王某龙、黄某鸿认识。大家一拍即合,之后由林某森先后串招刘某、黄某阳、林某文、吴某季、卢某泽等人一起制造冰毒。

  同年9月24日,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谢村九岗处的一棚屋制毒点被警方捣毁,现场查获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晶体58.9258千克、液体770.5943千克。当天12时,刘某被抓获,而黄某阳、林某文、吴某季等人逃脱。

  一时逃脱的团伙人员不就此收手,他们为了按时交出毒品,迅速另寻制毒地点,经搭桥牵线,他们把地点选在了惠来县岐石镇华清村,并很快购置了工具进行制毒。半个月后, 2016年10月9日这一天,因幕后老板罗某诚要求看甲基苯丙胺样品,林某森、黄某鸿、卢某泽、黄某阳等人在卢某泽惠来的家中集合,之后被警方抓获;同一天,王某龙、李某、林某文、吴某季落入法网;随后,罗某城及为制毒窝点制毒提供便利的卢某相继落网。其中李某落网时现场查获枪形物2支。警方还在卢某泽家中查获含甲基苯丙胺成分晶体99.82千克、液体816.5千克。

 

3人被法院一审判死 8人获死缓至10年不等刑期并处附加刑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诚、王某龙、林某森、黄某阳、刘某、卢某泽、黄某鸿、李某、林某文、吴某季、卢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非法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均已构成制造毒品罪;被告人李某还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明知系枪支而非法持有,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刘某前因犯运输毒品罪,在服刑期间逃离司法机关的监管场所,其行为已构成脱逃罪。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对李某应以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对刘某应以制造毒品罪、运输毒品罪、脱逃罪数罪并罚。

  在制造毒品共同犯罪中,罗某诚系后台老板之一,王某龙为实际指挥者,林某森是指挥者、主导者。对于部分被告人的辩护人辩护提出案中所涉毒品未流入社会,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或造成的危害性较小,经查,一审法院对其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一审法院遂依法于近日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各被告人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