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法院:重拳打击拒执犯罪 解决执行难见成效
自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用好用足法律,依法打击了一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拒不履行裁决等违法行为,强攻智啃一批执行“骨头案”,对老赖们形成强大威慑效应,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近四年来,揭东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被执行人涉拒执罪案件9宗,移送案件数占全市39%,涉及9名被执行人。其中,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宗,4宗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共有3名被执行人被判刑,有效营造了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对“老赖”起到了较好的震慑效果。许多“老赖”纷纷主动上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其中3宗执行“骨头案”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在“2018南粤执行风暴”中共有7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10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到位金额达400多万元。2016年至今,揭东法院自动履行义务人数311人;达成执行和解人数119人;执行到位金额2.56亿元。 揭东区一被执行人李某原以为自己仅是一个“老赖”而已,结果却沦为“阶下囚”,成为该院2019年首例拒执罪的被告人,为“拒执”行为付出代价。 2017年12月8日,揭东法院对李某等人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作出判决,李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后20日内返还原告相应的房屋使用权。期限届满,李某没有自动履行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揭东法院立案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做李某思想工作,力促案结事了。然而李某对法院要求其履行搬迁的“限期令”视若无睹,并扬言绝不返还房屋使用权。为打击其嚣张气焰,2018年7月5日,该院以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后,很快将李某抓获归案。经审理,该院一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李某拘役五个月十五日。 2019年是我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巩固提升年”。揭东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和当地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将进一步健全打击拒执犯罪机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啃“硬骨头”的铁腕和勇气对“执行难”进行“破题”,咬定青山不放松,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为揭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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