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故事:善用执行和解 保障民生权益

更新时间:2018-08-24 已浏览:1601 文章来源:1

近日,榕城区人民法院成功促成一起工伤赔偿执行案件达成和解,及时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申请人郑某在被申请人揭阳市榕城区某斌不锈钢制品厂工作时不慎发生事故。根据揭阳市榕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于2017年3月10日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应依法支付给申请人611989.96元。但裁决生效后,被申请人没有履行法定给付义务,郑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被执行人经通知仍没有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确定的义务,榕城法院作出裁定:冻结被执行人揭阳市榕城区某斌不锈钢制品厂及其经营者吴某的银行账户,但银行账户上均无财产可供执行。

申请人郑某经揭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四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四级,失去了右手需要安装义肢,事故给其造成巨大伤害,严重影响其以后的生活。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工厂所在地探访,发现工厂迁走、经营者吴某下落不明。

为尽快帮申请执行人拿到赔偿款,执行法官千方百计查找吴某的有关线索。执行法官在与被执行人仲裁案件代理律师取得联系后,了解到吴某的情况,并从律师和吴某家属入手做好思想工作,动员他们敦促吴某尽快履行义务。由于被执行人本身经营状况不佳,为尽快实现郑某权益,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郑某同意减免部分款项。至此,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郑某终于拿到了吴某付还的工伤赔偿款,案件得以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