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故事:把脚印留在执行路上 把口碑立在群众心中
更新时间:2018-08-17 已浏览:1527 文章来源:1
判决生效后,案件当事人有时会因为种种原因质疑判决、规避执行。对于时间久远、标的额大、双方各执己见的案子,执行干警需要付出更多精力。榕城区人民法院执行的申请人林某鹏与被执行人揭阳市某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揭阳市某集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案件中的合同法律关系源于1995年,林某鹏于2013年以尚未拿到应得工程款为由诉至榕城法院。经榕城法院一审、市中院二审,判令被执行人付还林某鹏工程款2532114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迟迟没有履行判决,林某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被执行人对法院根据证据认定的事实不予认同,多次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并到省法院申请再审。 经省法院裁定,被执行人主张的再审事由不成立,驳回再审申请。执行法官再次启动执行程序,多次约谈当事人,对双方当事人作思想工作。在对被执行人房产进行评估后,本着尽可能化解矛盾的原则,执行法官再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仔细分析利弊,阐明不予履行的后果。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林某鹏同意减免部分利息,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完毕。案件几经周折,终于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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