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七届市委第六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整改进展情况社会公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9日至2025年1月2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5月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及问题清单。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市法院党组及主要负责人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迅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做到思想到位、部署到位、保障到位,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增强思想共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有关巡视工作要求,市委书记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在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市法院党组的反馈意见,同时组织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传达学习,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坚决落实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专委担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头抓、抓督促,各部门具体抓、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各项整改工作开展。 (三)压实整改责任。党组研究审定巡察整改总体方案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各个具体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有落差”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组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制定《党组会议议事清单》。三是加强对审判执行等重点工作的研究。 2.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党组会、支部会等形式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坚决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二是修订 “四类案件”及重大敏感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四类案件”及重大敏感案件的监督管理。 3.关于“巩固运用主题教育成果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期间,制定相关方案均能明确重点任务、工作措施、责任部门,推动学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选派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每学期为学生开设法治专题课堂,护航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出台强化绿色石化产业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推出十大司法举措,助推‘双碳’目标下绿色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4.关于“深化司法改革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四类案件”及重大敏感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四类案件”及重大敏感案件的识别、监管、处置、请示报告工作。二是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办案考核通报工作要求。三是严格落实省法院关于庭审公开等工作要求。四是指导辖区五家基层法院全部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制定依法实质解纷工作方案,推动矛盾纠纷非诉化解机制与综治中心融合衔接。五是强化“府院联动”,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工作规则,与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共同出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意见,完善化解措施,高效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5.关于“指导帮助薄弱法院脱薄工作仍需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帮扶脱薄工作计划,明确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并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有效帮助薄弱法院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坚持“两周一会商、一月一研判、落后即调度”工作机制,依托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及时研究解决薄弱法院脱薄过程中的各类疑难问题,指导薄弱法院制定了脱薄整改计划,推动薄弱法院党组统一脱薄工作思路、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6.关于“专项治理未达预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专项行动,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和执行案件财产处置力度。二是针对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加强专班力量,充分利用指挥平台“终本管理”模块、执行系统“总对总”查询功能反馈的最新财产情况及时查控,结合限高、失信人员退出行动加强督促和解,用足交叉执行和执破融合机制促进终本出清。 7.关于“具体个案审判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注重审判人员业务能力培养,组织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自主举办民事审判培训班。二是严格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用好阅核制和“预瑕疵”评定机制。三是修订合议庭工作规则,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四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联防联控机制。 8.关于“发改率较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审判流程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管理。二是延伸判后答疑。三是严格落实阅核制,把文书说理作为阅核重点。四是充分运用发改分析、案件评查、“预瑕疵”评定等机制,强化业务指导,统一裁判尺度。五是强化科技赋能,引入裁判文书智能审校工具“法信智校”软件,通过“人工+智能”方式及时发现文书错漏,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9.关于“提升执行质效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加强执行查控,依法采取各类强制措施。二是将交叉执行专项行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 10.关于“促推治理能力仍需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自主举办民事审判培训班,切实提升法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加强条线业务指导,市法院业务部门定期到基层法院帮助解决办案过程中的疑难复杂问题,推动基层法院业务能力提升。三是严格落实阅核制,把文书说理作为阅核重点,确保案件质量。 11.关于“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制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意识形态领域定期通报制度和分析研判机制。三是组织全体党员干警通过“三会一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举行意识形态专题政治轮训,充分提高干警思想认识和应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挑战的能力。 1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文件,切实提高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意识。二是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13.关于“意识形态制度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制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意识形态领域定期通报制度和分析研判机制。 14.关于“上诉案件移送时间长,长期未结案件边清边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上诉案件移送有关规定,强化约谈、通报、考核等措施,倒逼上诉案件加速流转,案件流转成效明显。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的统筹推动、条线指导和督导检查,严格执行包案督办。 15.关于“个别法官案件超审限审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强化案件承办人对审判节点的把控,加强审限变更申请的实质性审核,严格限制特殊情形的审批次数,依托办案系统对案件审限进行监管,对在办超审限案件及时发出督办函,并在法官考核评价中予以负面评价。 16.关于“诉讼费退费不主动、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完善诉讼费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相关流程管理规范,并加强对各部门诉讼退费工作的监督,形成“主动退费、实时提醒、全程监督”的工作新常态,确保应退尽退,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17.关于“执行‘三个规定’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全体干警继续深入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通过审务督察等形式,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指导,并针对 “三个规定”填报信息梳理过程中遇到的填报不规范不准确等问题进行个别指导,引导干警如实规范填报。二是组织专项排查,促推干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18.关于“信访协调联动机制不畅”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信访室建设。二是对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信访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明确信访室和执行局关于信访工作的职能分工和办理程序,强化信访室、执行局、督察室之间的沟通协调,依规及时流转信访件。 19.关于“部分诉讼案件归档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各业务部门加强对归档卷宗的检查工作,办公室会同第三方扫描公司加强核查,有效防止非卷宗材料入卷情形。 20.关于“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解除绿化养护服务合同,委托集中采购,加强管理。 21.关于“执行案款发放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印发执行款物管理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执行款物管理。二是全面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整治行动,反馈问题中涉及的执行款已全部发放完毕。 22.关于“资产核算管理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资产管理系统对灭火装置进行补登入账,加强管理。 2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廉政意识。二是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和驻院纪检监察组要求,由相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让近年来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说明情况。 24.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仍存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机关纪委与督察室合署办公,强化监督执纪合力。制定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和抓早抓小实施办法,推动党风廉政风险有效防范。二是机关党委认真落实党务工作定期指导和机关党委委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制度,加强对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工作的指导监督。 25.关于“以案促改、标本兼治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全市法院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开展全市法院执行领域纪律作风专项治理活动,加强以案促学、以案说纪、以案促改。 26.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机关党委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组研究议题,加强对机关党委工作的研究、指导。二是开展政治轮训、党性教育、举办党性素养培训班,切实提升党务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党建工作水平。 27.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政治轮训、党性教育、举办党性素养培训班,切实提升党务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党建工作水平。二是机关党委定期对各党支部进行业务指导,对指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出并要求改正。三是落实机关党委委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制度,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的指导监督。 28.关于“‘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机关党委针对巡察反馈的记录不规范问题,进一步完善各类支部会议记录模板供各党支部学习参考,并在定期业务指导中予以重点指导督促。二是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切实加强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程序的把关和指导。三是落实机关党委委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制度,由机关党委委员加强对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的指导监督。 29.关于“党组统筹谋划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完成队伍综合分析研判,及时掌握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为党组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必要参考。三是加强系统谋划,做好干部提拔晋升工作。 30.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组、政治处加强对《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组织人事工作的敏感性和工作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三是修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管理办法,促进书记员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31.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突出政治标准,在推荐、测评、考察等环节注重了解干部政治素质情况,将“政治素质评价”列入民主测评内容。二是进一步规范考察材料撰写,将“凡提四必”情况纳入必写内容。三是科学分批开展干部提拔晋升工作,严格遵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行。 32.关于“出国(境)证件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政治处干警对出入境相关政策规定及有关工作提醒进行集中学习,提升政策理解能力。二是全面加强在职、退休干警出入境管理,组织开展自查、核查,全面梳理排查干警出国(境)证件保存情况。干警出国(境)证件已全部收归政治处保管,工作台账已完善。三是加强对各基层法院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各基层法院对干警持有证件情况和近年因私出国(境)记录开展了一次专项核查,并健全完善有关工作台账。 33.关于“个别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信访室办信要求及办信流程表,落实跟踪、督办、催办、反馈机制,进一步规范办信程序。二是对于有释法答疑需求的信访人,邀请案件法官进行释法明理工作,针对性解答信访人诉求。三是加强信访案卷管理,按要求做好信访材料录入、扫描、上传、整理、归档、立卷保存等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我院将持续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力建设产业强市、和美揭阳,加快打造粤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始终深刻认识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审判执行各方面各环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二)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针对列入长期坚持的问题,特别是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点问题”提出的重点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整改措施得到长期有效的执行,坚决防止相关问题反弹回潮。 (三)注重健全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针对反馈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积极创新工作理念、方式和手段,及时堵塞漏洞补强短板。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663-8212406;邮政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法治路129号;电子邮箱jysfyzzc@163.com。 中共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6年9月28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