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案件情况公示

更新时间:2026-04-30 已浏览:90 文章来源:原创

广 东 省 揭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受理减刑案件情况公示

                 2026)粤52刑更528-533

本院于2026429日对刑罚执行机关广东省揭阳监狱提请的陈焕鹏、詹主洪等6名罪犯减刑案件予以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陈焕鹏、詹主洪等6名罪犯的提请减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地址: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揭阳监狱监区。如对罪犯提请减刑情况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投诉意见在公示期满前提交或投寄到本院(地址: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邮编522031)。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减刑案件立案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