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层治理工作表现突出!普宁法院洪阳法庭获省通报表扬

更新时间:2026-01-16 已浏览:125 文章来源:原创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投身基层治理的热情,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报,对推进基层治理工作表现突出的100个集体和100名个人给予表扬。其中,普宁市人民法院洪阳人民法庭获通报表扬!



洪阳法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法庭+N”多元解纷机制,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2025年,洪阳法庭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038件,同比上升40.65%;办结案件1006件,同比上升39.34%;调撤率46.32%,同比增加5.05个百分点。效率指标持续趋优,审限内结案率99.78%,平均审理天数41.25天,超12个月未结案件数0件。

洪阳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探索创新多元解纷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法庭加强与基层治理单位联动,设立法官工作站11个、共建“无讼村居”5个;与司法所开展“庭所共建”联调联动机制,实现矛盾联合排查、纠纷联动化解;立足洪阳镇“花卉苗木之乡”发展实际,挂牌成立“花卉苗木纠纷调解室”,深入“普宁市花卉苗木协会”开展巡回审判,护航“百千万工程”深入实施;创新开展“退休法官+律师+妇女主任”的先行调解模式,先行调解案件379件,成功调处案件260件,调解成功率68.6%;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针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管理薄弱环节,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承办“人民调解员技能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队伍专业技能;开展“护苗”普法活动、“法润青春护少年”模拟法庭活动等,强化普法实效;积极响应镇综治中心“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妥善调处当地服装电商网购纠纷案,获人民法院报宣传推广。

 

来源南方日报  普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