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减刑案件情况公示
更新时间:2025-11-03 已浏览:436 文章来源:原创
广 东 省 揭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受理减刑案件情况公示
(2025)粤52刑更805-811、813-818、820-830、832、834、836-837、839-857、859-869、871-969、971-1001号 本院于2025年10月31日对刑罚执行机关广东省揭阳监狱提请的曾嘉发、黄洛健等189名罪犯减刑假释案件予以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曾嘉发、黄洛健等189名罪犯的提请减刑假释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地址: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揭阳监狱监区。如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情况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投诉意见在公示期满前提交或投寄到本院(地址: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邮编522031)。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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