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立案阶段申请查询户籍人口信息工作指引
为进一步扩大户籍人口信息查询覆盖面,便利当事人立案,节约诉讼成本,揭阳市两级法院为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申请立案阶段提供户籍人口信息查询服务。现就有关事项指引如下: 一、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基于申请立案需要,可向对应案件管辖法院申请查询相对当事人户籍人口信息。 二、申请人申请查询户籍人口信息的,向立案窗口提交申请。 三、户籍人口信息查询工作由立案庭指定相应工作人员专职负责。 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的查询申请不予办理: (一)申请材料不全的; (二)案件不属于该院管辖的; (三)申请查询的信息非户籍登记信息范围的; (四)被查询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不详,导致无法查询的; (五)其他不予办理的情形。 当事人申请查询应当提供: 1.当事人主体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相关诉讼材料的复印件 4.如实填写《户籍人口信息查询申请表》 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申请查询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供: (一)委托律师代为申请查询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律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的律师事务所证明原件 (二)委托近亲属代为申请查询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委托员工代为申请查询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在社保局打印的缴纳社保证明 (四)委托其他公民代为申请查询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材料原件 揭阳市两级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专岗人员、咨询电话,如在申请过程中有疑问,可到法院相应窗口咨询或拨打电话咨询。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0663-8212446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0663-8691555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0663-3266577 普宁市人民法院:0663-2935001 揭西县人民法院:0663-5230101 惠来县人民法院:0663-6628002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