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的反馈意见(社会公开)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9日至2025年1月2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1.政治建设仍需加强。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有落差。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二是巩固运用主题教育成果不充分。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一是深化司法改革不到位。二是指导帮助薄弱法院脱薄工作仍需加强。三是专项治理未达预期。 3.履行审判执行职能存在不足。一是部分审判案件质量不高。二是提升执行质效能力不到位。三是促推治理能力仍需提升。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升。部分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有偏差。二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制度机制不够健全。 (二)整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和不正之风还需加大力度 1.司法为民意识有待提升。一是上诉案件移送时间较长。二是诉讼费退费不到位。 2.工作作风不严实。一是执行“三个规定”不严格。二是信访协调联动机制不够畅通。三是部分诉讼案件归档不规范。 3.涉财内控管理存在风险。一是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不够严格。二是执行案款发放不到位。三是资产核算管理不够规范。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存在薄弱环节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一是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高。二是廉政风险防控仍存不足。 2.党建工作存在短板。一是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二是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三是“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 3.队伍建设存在不足。一是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到位。三是出国(境)证件管理不够规范。 (四)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仍需发力 个别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不够明显。 二、意见建议 一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二是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筑牢廉政风险防控堤坝。 三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组织建设。 (联系人:陈钦禄,电话:0663-8212997) 中共揭阳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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