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揭阳市花岗石厂破产清算案 选任管理人公告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揭阳市花岗石厂破产清算案 选任管理人公告 (2024)粤52破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现就广东省揭阳市花岗石厂破产清算案选定管理人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邀请揭阳市二级管理人及三级管理人积极参与报名,通过摇珠加轮候方式确定管理人。 二、请自愿参加摇珠的管理人根据本公告公示的管理人申报条件认真、全面、深入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回避情形。不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管理人,可按本公告要求提出书面报名(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备注联系人、电话、确认经过自查无回避情形)。书面报名材料需在预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于9月27日前)函至本院司法委托管理部门(以法院签收时间为准)。 三、案件基本情况:揭阳市花岗石厂于1992年6月15日经工商部门变更登记为揭阳市花岗石厂,属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该厂至1995年停业至今。注册登记机关为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为951.2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花岗石板材加工,于2003年1月3日被吊销执照,但未注销。揭阳市花岗石厂的主管部门系揭阳市经济委员会,上级管理单位为揭阳市创投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2月1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张哲颖对揭阳市花岗石厂的破产清算申请。 四、如需了解该企业具体情况,可电话联系。 联系人:邹法官 联系电话:0663-8212591。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17时。 邮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法治路129号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室。 摇珠日期:2024年10月9日10时00分 摇珠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法治路129号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663-8212412。 特此公告。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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