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更新时间:2024-08-14 已浏览:558 文章来源:原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惠来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隆江镇后吉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从群众熟悉的渔业等海洋资源入手,以案例展示和理论讲解相结合的方式,向来往群众宣讲环境保护法及民法典中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全国生态日设立的背景及意义等,并发放宣传资料,耐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呼吁大家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共同维护生态环境,一起守护绿水青山。 近年来,惠来法院深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用司法实践守护绿水青山,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多维度提升普法宣传工作实效,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采写】庄曼青 【摄影】林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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