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内外】男子酒后从楼上抛砖约80次持续约20分钟,被判刑三年九个月

更新时间:2024-03-26 已浏览:63 文章来源:原创

酒后心情不佳,他为发泄情绪竟在自家毛坯房往楼下抛掷砖块约80次。近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裁定,认定黄某贤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3月25日晚,黄某贤饮酒后前往揭阳市榕城区某村一居民楼找其胞弟未果,导致心情不佳。其后,黄某贤前往其位于该楼栋六楼的毛坯房,为发泄其愤懑情绪,不顾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先后约80次从其毛坯房南侧阳台处拿起砖块抛向楼下非机动车道,直至其朋友赶至现场劝阻方停止。

黄某贤抛砖行为持续约20分钟,随后在清理路面砖块时被赶至现场处置的民警当场抓获。

一审法院认为,黄某贤无视国家法律,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黄某贤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黄某贤不服,提出上诉。

揭阳中院二审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表示本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主要基于黄某贤长时间从六楼向楼下非机动车道抛掷砖块,可能对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其危险性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危险性相当,故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官提醒高空抛物行为危险性极大,如因高空抛物损害他人健康或毁坏财物,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承担刑事责任。此外,高空抛物并非只能构成高空抛物罪,如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会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广大人民群众要杜绝高空抛物行为,切勿因发泄情绪或图方便省事,随意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掷物品,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记者】董柳

通讯员林敏梅 张志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