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引纷争 悉心调解护亲情

更新时间:2024-03-07 已浏览:76 文章来源:原创

“谢谢法官,孩子已经在我身边生活了一段时间,营养跟上来了,整个人看起来更精神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电话里头,周女士激动地对惠来县人民法院蔡永贤法官说道。

事情还要从2016年的一起婚姻纠纷案件说起。周女士与朱先生因感情不和,向惠来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周女士与朱先生自愿离婚,双方婚生女儿由周女士抚养,婚生儿子小朱由朱先生抚养。

2023年5月21日,朱先生身故,小朱由其奶奶元兰和姑姑朱君(均为化名)照顾。周女士得知前夫身故的消息后,遂与朱先生家人联系,要求将孩子带回自己身边,由自己继续抚养孩子。但经多次沟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周女士向惠来县人民法院靖海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接到周女士提交的诉讼材料后,承办法官蔡永贤认为此案先行调解更为适宜,遂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元兰与朱君,但两人的电话都未能打通。后经调查发现,元兰与朱君均长年不在住所地居住。因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案子一时陷入僵局。

正当蔡永贤以为该案可能出现缺席审理的情况时,朱君恰好主动向法庭打电话了解情况。经过与朱君沟通,蔡永贤发现,元兰和朱君起先是愿意将孩子交给周女士抚养的,但由于双方在沟通过程中,因言语表述问题,致使元兰和朱君认为若孩子交予周女士抚养,便再也见不到孩子了,遂一直拒绝把孩子交给周女士抚养。

在了解这一情况后,蔡永贤认为当务之急是要解开双方之间的误会,遂一边将周女士抚养孩子且并未拒绝两人探望的意思传达给元兰和朱君,一边及时致电周女士,将元兰和朱君愿意将孩子交给周女士抚养这一情况予以说明,一点点消融双方的对立情绪。

在蔡永贤的耐心协调劝解下,在外地生活的周女士、元兰、朱君、小朱均同意到庭参加调解。通过面对面沟通,周女士与元兰、朱君之间消除了误解,达成了小朱由周女士监护抚养的一致意见,元兰和朱君当庭将小朱交给了周女士。一场因沟通不畅导致的矛盾纠纷就此划下圆满句号。

结案后,周女士特地向法庭赠送了三面锦旗,对法院法官的暖心调解表示赞扬和衷心感谢。


来源揭阳日报

记者黄燕丹

通讯员黄满如 吴惠心 林昭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