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实施联合惩戒 促进限高 失信人员退出黑名单

更新时间:2023-12-16 已浏览:663 文章来源:原创


揭阳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黑名单“清零”行动,对我市法院执行案件限高、失信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大力促进限高、失信人员退出黑名单,强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

今年来,我市各地各单位全面铺开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三张清单”编制实施工作,积极探索开展联合奖惩工作,认真实施《揭阳市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第一批)》,探索将揭阳市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第二批),深入开展黑名单“清零”行动。市法院、税务、应急管理、海关等部门积极采取分类处置方式,加强联合惩戒、指导信用修复和媒体曝光,促进失信主体尽快退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 郭嘉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均由党委专职副书记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形成专项整治合力;二是坚持分类施策,以小标的案件,还款意愿高的人员作为突破口,严格落实“一人(企)一策” 分类推进处置,现已促进168名限高失信人员主动履行;三是加强联合惩戒,发布《揭阳市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第二批)》,联合多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倒逼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 。

截至11月28日,我市法院执行案件中本地限高、失信人员共16116人,已送达告知书5310人,已落实约谈2037人,已履行168人,履行金额约1275.8万元,普宁市试点成效较明显,普宁市限高、失信人员总5510人,已送达告知书4940人,已约谈1712人,已履行122人。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 郭嘉银 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充分发挥各工作专班的统筹协调作用,推进“法院+”融合互促工程,加强与各单位的配合协作,切实推进信用联合惩戒体系建设,为揭阳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