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参加“法安德润癸卯金执”联合普法活动

更新时间:2023-09-28 已浏览:188 文章来源:原创

近日,普宁市人民法院参加在惠州监狱开展的“法安德润癸卯金执”联合普法活动。该活动系惠州监狱首次联合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惠城区人民法院、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法院等多家单位举办。


此次活动主要向在监狱服刑但还未及时履行财产性判项的服刑人员家属进行普法,让他们了解什么是财产性判项,如何履行财产性判项以及不履行财产性判项的法律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减刑案件的审理要与财产性判项联动起来,将履行情况作为服刑人员“确有悔改表现”的考量因素之一。


活动期间,普宁法院干警积极向服刑人员家属释法说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他们解疑惑,向他们说明了履行财产性判项的重要性,以及罚金、责令退赔和民事赔偿等履行程序,鼓励他们积极做好服刑人员的思想工作,及时履行相关裁判性判项,更好帮助服刑人员进行改造,早日重返社会。

聆听普法讲解后,大部分服刑人员家属表示对刑事裁判涉财产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活动当天,现场未履行财产性判项服刑人员家属中,有意愿当场进行履行的金额达到14万元。

此次联合普法活动的开展,旨在推动法院、检察院和监狱形成合力,共同促进财产性判项执行难问题的解决,促进财产刑的执行和附带民事赔偿的履行,完成财产性判项“最后一公里”。

 

采写杨晓仪

摄影惠州监狱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