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难而上 她把“骨头案”办成“荣誉证”

更新时间:2023-07-18 已浏览:371 文章来源:原创

初见邹秋玲,一头短发显得精练,说话平缓富有条理;相识久,始知其因善于审理复杂、疑难案件而被称为善啃“硬骨头”的女法官。

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27年,她主审、参审案件3200多件,无一长期未结,无重大信访、申诉案件,用法槌敲出了依法平等保护市场经济主体的声音,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68个日夜啃下“硬骨头”

债务高达650亿元、债权人多达5.7万名、涉及金融机构70多家……一宗财产分布范围广、利益关联方多的上市公司破产案件,从法院裁定受理到重整计划通过,需要多长时间?

168个日日夜夜!

这是邹秋玲所在办案团队给出的答案,也刷新了全国同等规模案件用时最短纪录。

2021年6月4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康美药业破产重整案,邹秋玲担任案件主办人。该案是近年来广东法院审理的影响力最大的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对她来说是一次全新的课题和艰巨的挑战。

“累并收获着!”邹秋玲事后笑着说。

为早日啃下这块“硬骨头”,邹秋玲把细致、敏锐、严谨、审慎贯穿到整个工作中。组织团队研阅案卷、钻研业务,先后草拟报告、请示、诉讼文书等材料120多份,参加合议74场次……

中小投资者和职工合法权益如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如何维持?邹秋玲坚持立足全局、通盘考虑、依法推进的办案原则,在不到90天的时间里,先后主持召开2次债权人会议,线上参会的债权人超过2500家,平衡保障了5万多名债权人权益。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前后,秋玲姐的电话就没停过。”法官助理陈培蓉说,第二次会议将启动表决重整方案,不少尚未审查确定债权额的债权人,十分关注自己是否能参与表决。

对此,邹秋玲担起了答疑解惑的任务。面对每一次询问,她一边做好电话记录,一边耐心答复,对于符合要求的债权人,她积极协调,对于主体身份无法证明等不符合给予临时表决权的,她也耐心释法。

2021年12月29日,揭阳中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重整程序。70多家金融机构和5.7万多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确认,5万多名中小投资者赔偿款24.59亿元及时兑现,实现“能胜诉、有赔偿、不破产”的目标。

康美案创下多项全国首次:首次采用“边整边清”模式解决大股东占款问题,推动重整程序加快进行;首次确认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特别诉讼代表人代表投资者申报债权和行使表决权的资格;首次在上市公司重整计划中设立他益财产权信托。

同时,这次重整还创新性地解决了股权激励和优先股回购等焦点问题,为完善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制度贡献揭阳经验,为企业破产法的修订提供了案例实践。

案件审理工作被新华网、财经网等多家中央主流媒体大篇幅报道,入选“2021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成为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成功化解大型企业严重债务危机的最新范例,被称赞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上具有“里程碑”式特殊意义的典型案例。

“骨头案”办成“荣誉证”

在同事们眼中,邹秋玲是当之无愧的办案能手和业务专家,“她法律功底深、民事审判能力强,许多民事大要案都经她圆满审结。”

2016年至2018年,一批81宗涉金融机构改革案件交到了邹秋玲手中,每一宗都是难啃的“硬骨头”。

“该系列案诉讼标的额约84.72亿元,近220名被告,每一个案件都不少于5名当事人。卷宗材料摆满了两间办公室。”提起系列案,邹秋玲印象至今深刻。

“案件的担保方式多样,抵押物、质押物类型多样,涉及土地、房产、林地权、采矿权、股权等,抵押权、质权设立不规范,担保人责任认定困难......”

案情错综复杂、涉案金额巨大、当事人多,社会关注度高,若处置不当,极易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甚而会影响到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邹秋玲带领办案团队迎难而上。

担心被告会恶意转移资产,办案团队第一时间奔赴全国各地,逐个开展财产保全。

在保证办案质效前提下,每天安排四五个案件开庭,持续3个星期不间断。

庭审中,她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依法陈述观点、质证、辩论,恰当处理庭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庭审后,她认真梳理案情,辨析脉络症结,划重点、找案例,再针对案件共性问题和疑难点组织讨论研判。一个抬头,天又黑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该系列案以撤诉结案的标的额高达6.4亿元,其他以宣判结案的,当事人也均未提起上诉,成功化解了潜在的金融风险,邹秋玲也因此荣立二等功。

在别人眼里的“硬骨头”,在她这里硬是被“啃”成了“荣誉证”。

“小案不小”办“铁案”

“突然冒出来的1000万债务,把我都砸懵了,多亏了邹法官。”收到二审判决书的杨女士紧紧握着邹秋玲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这是邹秋玲承办的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杨女士上诉称对丈夫唐某背负的1000万元巨额债务毫不知情,一审却被判负连带清偿责任。

经调查,邹秋玲发现杨女士与唐某早就因感情不和分居,且杨女士名下有多处资产。

债务的出借人、借款人、担保人都承认借贷和担保关系,并声称借款已由担保人代为收取,出借人陈某还提供了《借款合同》《收据》等材料,称大部分借款以现金方式交付。长期的办案经验让邹秋玲觉得案情异常。

就在邹秋玲觉得事有蹊跷的同时,一个新问题又摆在了她面前,凭“债务人”自认借款,就能认定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吗?

庭审中,她把突破口瞄准在陈某的举证上,着重围绕借款细节层层发问。

只见陈某神情紧张、回答支支吾吾、陈述前后矛盾。此外,陈某提供的借记卡明细上相对应的时间点显示无借款款项出入,另主张700万元借款通过现金支付,除了《收条》并无其他证据相互佐证。而唐某称从未亲自收取借款,对借款、还款的细节更是一问三不知。

凭借多年审判经验,邹秋玲认为本案极有可能是唐某与出借人陈某恶意串通、虚设婚内债务、损害其妻子利益。据此,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驳回陈某全部诉讼请求。

“秋玲姐常说,法官办案要慎之又慎、严之又严,要尽其所能查清案件事实,这是案件依法裁判的基础,也是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最直观依据。我们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她的法官助理陈培蓉如是说。

在一次征求意见座谈会上,两位律师不约而同地称赞邹秋玲,“邹法官办案水平高,有一说一、从不含糊,案子交到她手里,当事人都很放心。”

人物简介

邹秋玲,女,广东揭阳人,1971年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1996年8月入职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任揭阳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揭阳市三八红旗手、揭阳市最美职工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2次。

《揭阳日报》7月3日3版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