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减刑案件情况公示
							更新时间:2023-09-11  已浏览:1744 文章来源:原创  
						
						广 东 省 揭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受理减刑案件情况公示                         (2023)粤52刑更686-721、723-749、751-768、770-855、857-891、893-917号 本院于2023年9月4日对刑罚执行机关广东省揭阳监狱提请的陈建文等227名罪犯减刑案件予以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陈建文等227名罪犯的提请减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地址: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揭阳监狱监区。如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情况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投诉意见在公示期满前提交或投寄到本院(地址: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邮编522031)。 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 附件:《广东省揭阳市人民法院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表》;(2023)粤52刑更686-721、723-749、751-768、770-855、857-891、893-917号)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裁前公示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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