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跨省1000公里的联动执行
“案件已达成和解,申请人同意解除车辆扣押,真诚感谢贵院的大力支持。”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干警发给榕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这条信息,既是两地执行配合默契的见证,也传达着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的声音。 4月7日,榕城区人民法院收到邗江区人民法院发来的委托执行函,请求榕城区人民法院协助开展执行。 原来,邗江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宗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时,两位被执行人一直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车辆。而邗江区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近期在榕城区居住,涉案车辆也在榕城区活动,遂决定通过委托执行的方式,与榕城区人民法院协同查扣车辆。为确保执行委托事项的高效办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榕城区人民法院及时调配警车,并安排专人负责执行委托事项的联络工作。 13日中午,榕城区、邗江区两地法院的执行局干警一行8人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开展执行工作。“你们不能扣车!”两院执行干警赶到现场时,被执行人情绪十分激动,并表示不愿配合法院工作。“这辆车是你们名下的财产,你们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且对抗强制执行措施,将承担更加严重的法律后果。”执行干警一边稳住被执行人情绪,一边依法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在执行干警的释法说理下,被执行人意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严重性,冷静下来后便交出了汽车钥匙和证件,并表示会配合法院开展工作。两院干警随后将车辆扣押至榕城区人民法院。 翌日,在法院的协调下,被执行人主动和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协商还款事宜,双方成功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拿回了应得的款项,遂申请解除被执行人车辆的查封、扣押,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至诚至微助力司法,协作配合攻坚执行”,为感谢榕城区人民法院在此次执行活动中的支持协助,邗江区人民法院送来了锦旗以表感谢。 【来源】揭阳日报 【记者】黄燕丹 【通讯员】郑奕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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