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信息“李逵”“李鬼”要辨清!
“关于你名下的诉讼案件将开庭审理,现传达你前往户所查收法院传票并准备庭前准备事项……” 短信截图。李先生 提供 近日,市民李先生向本报反映,其多次收到类似法院庭审通知的短信,一头雾水的他无法辨别信息真伪。对此,记者咨询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人员,经核实,此类短信为虚假信息。 “近期,我已经多次收到该类信息,开头的名字却是我同事的姓名,怀疑是诈骗短信,请帮我核实释疑。”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曾为持有残疾证的聋哑同事申请过相关政策补助,之后多次接到这类信息,短信中的姓名为李先生的同事。记者浏览后发现,短信中的称呼均为同一人名,内容包括庭审通知、走访通知、冻结通知、调解通知等,短信末尾有“调解回:Y。详询:020-2892××××”“协商回复:020-2892××××”等内容。 此类信息如何甄别真假?记者咨询了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仔细阅读相关信息后告诉记者,上述短信均为虚假信息。据其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文书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法院专递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电子方式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等。而且,本市法院采用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时,一般会先征询当事人同意,再通过送达平台发送短信或邮件,而且短信不会要求回复。工作人员特别提醒,目前本市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是不会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的。 工作人员还提醒,存在下列情形的,一般可认为是虚假诉讼信息:短信最后带有退订或回复;短信内容中没有法院名称、案由、诉讼材料等信息;短信内容突显恶意拖欠、恶意透支、涉嫌诈骗、判刑等词语。如果收信人还有疑虑,可到法院官网查询办公电话或拨打全国法院系统通用的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12368查询,还可以到短信所涉法院现场咨询案件是否存在、获取案件承办法官或书记员的电话等,未查明情况前千万不要回拨电话或直接回复短信。 【来源】揭阳日报 【记者】黄燕丹 【通讯员】姚依琳 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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