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法院多措并举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更新时间:2022-11-28 已浏览:845 文章来源:原创

为充分发挥司法对社会诚信建设的示范和推动作用,助力打造诚信揭阳,揭阳市两级法院通过切实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完善失信联合惩戒、着力构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等举措,积极推动揭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用足措施,加强失信惩戒。全市法院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力,将诚信意识缺失、法治意识淡薄、极尽所能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倒逼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今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措施共5344人次,限制高消费5832人次,移送拒执案件74件,判处拒执罪罪犯6人次。在信用惩戒的威慑下,共284家企业自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

共享信息,强化联合惩戒。今年以来,揭阳中院进一步深化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积极推动失信名单嵌入“信用揭阳”平台,定期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切实加强与公安、民政、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管、银行等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数据对接,共享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建立和完善信用核查和联合惩戒机制,提高失信成本,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营造“讲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

激励守信,完善信用修复。揭阳中院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推动守信激励和信用修复工作,通过揭阳日报、揭阳广播电视台、法院官方网站、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对外发布《关于企业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广泛向社会发布信用修复事项,对承诺按期履行法律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修复,准予在一定期限内暂缓失信惩戒措施,支持其通过创业、继续经营、申请贷款等提高履行能力。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依法对符合条件的161家失信企业予以信用修复,依法屏蔽其失信信息。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兴”。揭阳法院将持续加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相关机制建设,实现“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进“守信践诺  诚信揭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揭阳日报

记者黄燕丹

通讯员钟朱彬 林昭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