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爱华市场公告

更新时间:2022-11-23 已浏览:51750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粤5239 

2021)粤5239之一

2021)粤5239之二

 

爱华市场商户

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陈两武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我院拟在刑事判决生效后,依法退赔相关被害人人民币3483000元。请在2019年以“装修费”名义向爱华市场管理方缴纳相应升级改造费的商户,持租赁合同、收款收据等相关证明材料,于公告(张贴)之日2022年11月  11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逾期将依法处置。

联系人:鲁法官(0663-8212451);

陈法官(0663-8212464)。

联系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法治路129号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