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内外】协助跨地执行,兄弟法院送来感谢信

更新时间:2022-09-05 已浏览:891 文章来源:原创

  “衷心感谢揭阳中院、普宁法院对我院工作的倾力协助……”近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一封来自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的感谢信。信中,兄弟法院对我市两级法院迅速有力协助完成位于普宁市里湖镇的一处房产清场交付行动,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原来,龙岗法院此次执行行动源自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执行人谢某辉因未履行生效判决,而被龙岗法院依法处置其名下位于普宁市里湖镇的一套房产。经公开拍卖,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并付清拍卖款项。之后,执行法官责令谢某辉在15日内自行搬离,但谢某辉置若罔闻,案外人谢某凯占据涉案房产并拒绝退出。最终,龙岗法院决定开展清场交付行动。

  因被执行人谢某辉下落不明,占用人谢某凯扬言会采取极端手段对抗执法,异地清场交付存在较大障碍,龙岗法院主动向揭阳中院和普宁法院寻求协助。在揭阳中院的高度重视下,普宁法院执行局迅速召开会议,确定现场清场相关协助工作细节。



  

    行动前一天,普宁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全程陪同龙岗法院先遣小组前往普宁市里湖派出所、卫生院、被执行人所在农村基层组织等单位,一同研判、完善执行预案,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并确定以当地法庭为应急指挥据点,法庭干警为突发情况后备力量,全力协助龙岗法院开展工作,为强制清场作好周全准备。




  行动当天,两地执行法官、法官助理和法警,会同里湖派出所民警、农村基层干部、卫生院医护人员共30多人赶赴腾退地点,实施强制腾退清场工作。普宁法院干警发挥本土作战的语言优势,帮龙岗法院法官现场沟通和翻译,对相关人员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当发现谢某凯躲在小区隐蔽处观望时,普宁法院执行法官立即联合村干部找出谢某凯,说服其主动配合工作,并向其释明之前抗拒腾退行为的违法性及其法律责任。面对强大的执行威慑,谢某凯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并指定其外甥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当天下午2时行动启动,历时3个多小时的忙碌之后,涉案房产物品全部腾空,顺利交付给了买受人。

     揭阳中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揭阳两级法院将始终秉持全国执行一盘棋理念,不断深化异地执行协作和执行联动机制,打破执行区域壁垒,提升执行威慑力,有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来源】揭阳日报

【记者】黄燕丹

【通讯员】林昭仪 方晓盛

【照片来源】龙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