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减刑案件情况公示2022年8月11日
更新时间:2022-08-11 已浏览:2004 文章来源:原创
广 东 省 揭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受理减刑案件情况公示 (2022)粤52刑更645-821号 本院于2022年8月9日对刑罚执行机关广东省揭阳监狱提请的陈定芳等177名罪犯减刑案件予以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现将陈定芳等177名罪犯的提请减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地址: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揭阳监狱监区。如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情况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投诉意见在公示期满前提交或投寄到本院(地址: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邮编522031)。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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