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外包制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22-07-06 已浏览:8503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公开招聘外包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满足新形势下审判辅助工作的相关需求,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广东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外包制司法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人数:5人;

(二)用工性质:劳务外包;

(三)工作地点: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岗位职责及报考条件

(一)岗位职责

1.审判辅助工作(如案件归档,诉讼文书制作等);

2.认真、按时、高效率地做好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岗位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法院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法律)专业,应届毕业生优先;

4.报名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5.具有较强的沟通、语言表达和文字组织能力,熟悉办公软件word、Excel等电脑操作,能快速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6.具备较强的政策法规意识和工作保密意识,工作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

7.服从组织安排。

(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3日17:00,逾时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请关注广东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者须准备

1.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报名表》(附件1,请自行下载填写,需附带本人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证件)扫描件,同时准备提供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3.本人签名确认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4.将上述报名资料按照要求编辑电子版本(word文档),并发送至电子邮箱 jieyanghonghai@redsea888.com ,邮件主题为: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三)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出现的人选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速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于7月14日在广东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微信公众号及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公告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第三方人力资源网站及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如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二)速录技能测试

1.速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2.内容:测试应试人员听录音和录入技能,满分100分,通过播放录音资料,应试人员将所听到的信息录入计算机,由计算机或考官进行评分。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2.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采用去除最高分、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后得出。

(四)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速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3:3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速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确定)。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3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工作由广东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组织实施。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广东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组织实施,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被考察人员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在广东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录用人员。录用人员与广东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外派至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纪委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八、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将与广东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按照2500元/人/月应发工资,购买揭阳市社会保险(含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大病医疗),聘用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报考者可正常参加考试。

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一)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二)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三)“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报考者;(四)考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的报考者;(五)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者。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广东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有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按照程序和规定陆续在广东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免收报名费。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用工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递补有效期限为1年,若出现招聘入职员工离职或其他情形,原则上按照招聘成绩递补,如存在不适合递补情形则另行招聘。

(五)咨询电话:0663-8280211,0663-8233711,0663-8212083(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663-8280611,0663-8212085(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均在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六)本公告由广东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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