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更新时间:2021-12-10 已浏览:1892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1)粤52377

关于执行对刘卫彬责令退赔一案,本院(2020)粤52刑初37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刘卫彬应退赔林伟雄31469.4242万元。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退赔义务,受害人林伟雄向本院申请对刘卫彬发出悬赏公告。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刘卫彬,男,汉族,1971124日出生,住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升华诚居委临江北路以北金叶家和花园六幢2601号。公民身份号码:44520219710124****

根据受害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受害人将给予执行到位应得款金额的15%作为悬赏金。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合举报的,由联合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进行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663-8252110,联系人:杨法官。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