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被告身处河南无法按时到庭 普宁法院洪阳法庭法官这样做……

更新时间:2021-08-02 已浏览:1729 文章来源:原创

连日来,河南省遭遇罕见极端特大暴雨,多地发生洪水灾害,给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7月22日,普宁市人民法院洪阳人民法庭受理的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杜某(河南籍)因身处灾区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洪阳法庭心系群众利益,组织双方开展线上调解工作,最终促成该案成功调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经了解,2020年7月初,被告杜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先后向原告林某借款人民币6万余元,并出具借条,载明借款利息。双方约定在今年3月25日还本付息,杜某若违约需承担违约金和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借款到期后,林某多次催讨,杜某均借故拖延履行。今年5月,林某到法院起诉,请求判决杜某偿还上述借款本息、迟延履行利息及律师费。

 

受理该案后,主办法官陈钦韬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系,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调解,但因河南极端暴雨天气影响,身在河南省信阳市的被告杜某无法到庭。考虑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及灾情发生实际,陈法官建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组群方式进行在线调解。

 

7月22日15时,微信网上调解工作如期进行。在法官、书记员以及原、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共同组建的微信调解群中,陈法官有序主持双方调解并耐心进行开导说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杜某付还林某全部款项并承担此次案件受理费。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陈法官以人为本、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线上调解工作表示感谢和赞许。

 

本案中,洪阳法庭陈法官积极践行为民宗旨,拓展在线诉讼服务渠道,实现原、被告双方“零距离”调解,有效解决了被告因灾情阻滞而无法到场的难题,圆满化解了民间借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