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为民服务 真诚为民解忧 ——榕城法院仙桥人民法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纪实

更新时间:2021-08-02 已浏览:2789 文章来源:原创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仙桥人民法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建立健全为群众办实事机制,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调解、开庭服务,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传承发展“枫桥经验”,就地化解矛盾

 

仙桥背倚紫峰山、大南山,前环榕江南河、金溪仙桥河。近年来,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便捷的水陆交通网络,仙桥逐渐成为多地客商投资开发的理想宝地,吸引了不少房地产企业的进驻。

今年年初,榕城区一楼盘房价下跌,60多位住户纷纷要求解约退款,多次到政府部门进行信访。随后,该房地产开发商到仙桥法庭起诉其中5位户主没有依约按时偿还房款,诉请户主们一次性付还原告的购房款及违约金,双方之间矛盾逐渐升级。

该系列案到了林桂滨法官手中。开庭前,林法官充分研判案卷,发现该类纠纷涉及近60户业主,困扰均指向了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解约这一问题。“如果简单一纸下判,其他户主与房地产商之间的矛盾依旧存在。关键要解决好双方矛盾,问题才能真正解决。”

去年8月,榕城区社会矛盾多元调解综合机制试点工作正式全面铺开。仙桥法庭及时启动联调解决纠纷机制,迅速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防止该系列案矛盾进一步激化。在榕城区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推动下,仙桥街道综治办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向购房者一一进行疏导调解,充分强调契约精神的重要性和市场规律的恒定性。林法官及其审判团队则多次与房地产商代理人进行沟通,引导其站在购买方的立场,体谅住户在面对房价下跌存在一定的焦虑心理,并全力劝说双方协商解决,尽快化解此次纠纷。最终,原被告自愿达成和解方案,原告同意撤诉。

为更好传承枫桥经验,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大调解”格局更加高效运转,仙桥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工作向注重诉前化解、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转变。

 

 

 

今年4月,仙桥法庭主动配合仙桥街道党工委开展治调人员调解工作培训班,林桂滨法官为仙桥街道辖区15个村委会和1个居委会的调解主任、治保主任上法律培训辅导课,通过认真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引导治安调解人员抓焦点、找规律,制订防范措施,抓住适当时机,提前介入纠纷,秉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的原则做好疏导调解工作,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降低纠纷成讼率,减轻群众解纷成本。


当事人来不了,法庭就“走出去”

 

因疫情防控需要或个人身体状况影响,常有当事人无法及时到庭,仙桥法庭充分运用智慧法院成果开展线上庭审与调解,或是主动上门到群众身边开展工作,让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加诉讼活动。

今年3月,仙桥法庭林桂滨法官在审理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时发现,被告有意调解,但却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无法到庭。考虑到被告的特殊情况,林法官决定上门调解,“既然双方都同意调解,那我们就到医院病床前开展工作,减轻被告负担。”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该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同月,一宗买卖合同纠纷原被告双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在外地。为便利当事人诉讼,仙桥法庭赖荣利法官决定通过网上开庭进行调解。

 

 

 

开庭前,他多次指导当事人在“粤公正”小程序输入开庭邀请码关联案件,并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操作要点。双方在线上达成调解协议后,赖法官迅速查看并确认调解笔录,高效调结了该案。


法槌敲下的那一刻不是司法为民的终点

 

“要把‘人民满意’‘百姓口碑’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尺……”仙桥法庭法官牢记这一理念,主动为民服务的身影一直在路上。

今年3月,在审理一宗离婚纠纷案件过程中,林桂滨法官发现被告在婚后因意外事故受伤,被评定构成一级伤残。双方未曾育有子女,被告一直由其母亲及弟弟照顾,经济十分困难。而对于原告来说,这已经是她第三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林法官决定先行开展调解工作,但双方屡次发生争执,始终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陷入僵局后,为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林法官及时作出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并判决原告给付被告一定的扶养费、经济帮助款和损害赔偿金。

离婚纠纷已经审理完毕,但被告郑某未来的生活保障成了林法官心中最大的牵挂。“我们希望能提供的司法服务远不止于案结事了,而是把司法服务向判后延伸,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当事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为此,林法官主动联系仙桥办事处、当地村委会干部,积极为郑某协调申办低保及残疾人补助等相关手续,相关职能部门在确认郑某某确已离婚,没有配偶,并且符合办理低保的其他标准后,从简从快为其办理手续,确保其能依法及时享有生活保障,切实解决了郑某的燃眉之急。

“在法官的一言一行中,我们确确实实感受到了温暖和尊重。”之后,被告还特地委托家人及律师到仙桥法庭表示由衷的感激。


48小时内解决“事实婚姻”离婚难题

 

仙桥村落历史悠久,老一辈扎根在这里,遵循旧制生活,难免留下一些难以解决的历史问题。

今年1月20日,仙桥法庭受理了一宗离婚纠纷案。原被告于1979年按照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共同生育的子女均已长大成人。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并已分居多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期间,双方曾多次协议离婚,但均因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无法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无奈之下,原告到仙桥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没有一个“合法”的圆满结束,就无法实现一个“合法”的崭新开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仙桥法庭主办法官确认该案思路,“我们先开展调解工作,如发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可以准予双方离婚。”

1月22日,法官通知双方到庭调解,原被告确认自愿离婚,夫妻关系得以解除,48小时内彻底解决了困扰双方多年的难题。


“法治种子”在基层生根发芽

 

春风中的校园,法治的绿芽正茁壮成长……

 

 

 

“同学们,反向伤害是否正确?以暴制暴是否可行?网络暴力能否成为维权的途径?”

这是仙桥法庭法官助理陈熳纯到仙桥紫贤中学开展法律宣讲活动的一幕。

陈老师以“远离网络暴力”为主题,借助视频播放和PPT展示等方式,结合真实案例对网络暴力的定义、表现形式等展开详细讲解,引导学生们拒绝网络暴力,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春风拂面到夏日骄阳,仙桥法庭干警们普法的步伐没有停下,不仅从校园走进社区、企业,还走进了市场,到离烟火气最近的地方去。

仙桥的溪口市场有着120个档位,70多间铺面,是附近逾1万人的“菜篮子”,也是法治宣传的好据点。

 

 

 

在溪口市场,干警们为市场商家、社区居民和企业员工等人发放了宣传手册,“面对面”接受群众咨询,向社区群众宣讲《民法典》新亮点,介绍民商事案件举证、管辖等诉讼须知内容,让“文本上的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勠力同心营造“守法构和谐”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