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打工人”了却“薪”事

更新时间:2021-02-19 已浏览:15857 文章来源:原创

来源:揭阳日报第2版要闻

时间:2021/2/11

记者:黄燕丹

通讯员:林昭仪

 

   近期,我市两级法院大力开展2020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精准发力、快速高效办结一批涉工薪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确保春节前更多“打工人”拿到工钱、安心过年,有力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欠薪案件130件,办结112件。其中,欠薪执行案件收案70件,结案56件,追回欠薪金额678.72万元。

  案例一:追回300万元欠款,让“打工人”“薪”满意足

  “非常感谢法官,这下可以开心过年了!”春节前,经多方努力,朱女士等人成功拿到了被揭东一家具厂(以下简称“家具厂”)拖欠已久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款项。

  2014年,经空港经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家具厂应付还朱女士等90人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总额共计人民币229.52万元。后因家具厂拒不履行义务,朱女士等90人向榕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查证,被执行人名下有14处房产,其中,10处房产被本案查封,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由于所查封的房产已设立抵押,抵押权人已在揭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尚未审结,无法执行房产,榕城区人民法院只得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2015年,榕城区人民法院将首封财产处置权移送揭东区人民法院处理。

  2020年5月,涉前述房产的另案判决生效后,揭东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迅速立案执行,对相关房产依法进行司法拍卖并顺利成交。榕城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向揭东区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如今,这笔300多万元的欠薪款(含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已陆续发放到工人手中。

  案例二:诉前调解促当日结案,让“打工人”安“薪”回家

  江西人邱某在揭阳从事木工工作。2020年8月,经结算,包工头袁某结欠邱某工款9500元,袁某当日立下欠条并约定2020年12月还清。但由于双方因结算存在一些矛盾,期限届满后袁某仍拒不付还工款,邱某无奈之下只好将袁某告上法庭。

  为保障农民工能够及时拿到工资,榕城区人民法院仙桥人民法庭接到邱某的口头起诉后,及时为其制作起诉笔录并启动诉前调解程序,通知袁某当天到庭进行调解。经过法庭工作人员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不再出具民事调解书,做到当天接诉当天结案并履行完毕。

  案例三:23天快立快执,让“打工人”不再忧“薪”

  谢某雇佣听力残障人士赖某从事泥工装修工作,完工后经双方结算,谢某共结欠赖某工资17800元,赖某多次催讨仍拒不偿还。

  赖某无奈之下向揭东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开庭审理判决谢某应依法向赖某支付工资款17800元。判决生效后,谢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工资款义务,赖某向揭东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揭东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执行干警迅速采取行动,对谢某的财产进行查控并冻结谢某在本地银行的多笔存款。冻结异议期后,揭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立即采取划拨措施,将全部执行款扣划到位,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花23天时间。